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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
市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
7月5日,市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召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委员,各区、开发区、东湖风景区分管领导、安监局长、安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传达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近期发生多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鄂政办电[2006]98号)精神,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副市长岳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公安局长胡绪鵾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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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3014起,死亡229人,伤1550人,直接经济损失1125.6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减少19人,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1717起,619人和414.95万元。全市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重点企业、行业和领域形势稳定,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各类事故死亡总数继续下降,同比减少19人;完成了上半年死亡控制目标任务,比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少29人。三是地方水上交通持续保持零死亡,工矿商贸企业和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同比保持下降,未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四是安全生产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事故四项指标“三升一降”;火灾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市委常委、副市长岳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为安全事故控制不平衡,个别行业和地区安全形势严峻。一是火灾事故大幅度上升。今年时间过半,已经死亡14人。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两升两降”。事故起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上升50%以上。三是六月以来工伤死亡事故多发。
副市长、公安局长胡绪鵾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下半年,全市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发生。二是抓好措施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三是抓好火灾隐患治理,确保消防安全。四是抓好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巩固取得的成绩。五是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各类事故一查到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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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副秘书长余信国主持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岳勇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他要求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丝毫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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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长李上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
他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做到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总负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具体,抓到位;其他领导在分管范围内与其他工作一起抓落实,一起负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发展规划,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给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当好坚实后盾,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协调、督办,特别是对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包括油库、危化品企业等容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必须摸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加强监控、切实整改。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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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交管局政委王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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